建筑总高应当是建筑物基础底到上部结构顶的高度,建筑高度应当是指建筑物地面部分的高度。
建筑高度是指屋面面层到室外地坪的高度。屋顶上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指建筑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墙顶部的总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烟囱、避雷针、旗杆、风向器、天线等在屋顶上的突出构筑物不计入建设高度。楼梯间、电梯塔、装饰塔、眺望塔、屋顶窗、水箱间等建筑物之屋顶上突出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合计小于标准层面积25%的,不计入建筑高度、层数。
平顶房屋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处至屋面面层计算;坡顶房屋建筑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和屋脊平均高度计算。坡顶不同坡度计算按照当地规定执行。
指《住宅设规》中其层高:普通住宅层高宜为2.80米。
一、建筑高度
1.平屋面
平屋面(包含有女儿墙的平屋面)的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
2.坡屋面
坡屋面的建筑高度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
3.多种形式的屋面
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最大值。
4.台阶式地坪:
①可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
②不满足①中三个条件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
5.可不计入的两种情况:
①带有局部用房的建筑:
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此处指辅助用房总面积)
②对于住宅建筑(包含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a.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不计入;
b.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的部分,可不计入。
二、建筑层数
1.建筑层数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
2.可不计入建筑层数的情况(参考上图):
①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
②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
③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
不计入高度的情况,亦不计入层数。
建筑物按其高度和层数可分为低层建筑、多层建筑、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具体划分如下:
(1)住宅建筑一般把1-3层称为低层建筑4-6层称为多层建筑7-9层称为中高层建筑;10层以上称为高层建筑。
(2)公共建筑及综合建筑我国建设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中规定,把总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综合建筑称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3)超高层建筑按我国《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
(4)工业建筑分为单层厂房、多层厂房、混合层数的厂房。
至结构完成面的高度。
首先结构是指梁板柱这些承重的部分,结构高度主要是楼板的完成面,而建筑高度是指毛坯交付的时候地面的高度,结构完成以后地面还要再抹灰铺垫层,甚至是二次装修,那么一般设计过程中会默认结构高度会比建筑高度低5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