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1.不需要,购房合同是购房合同,物业合同是后期才有的,所以两者可以不一起签。要是开发商有这样的要求,可以直接拒绝,前期先签订购房合同,并且在合同当中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约的责任要做好划分。等到后期验房之后,没有问题,再签收物业合同,缴纳物业、管理费等其他的费用,这样才是合情合理的,能够保护好购房者的权益。
2.如果在没有收房之前就签了物业合同,难保以后房屋质量出现问题,那时候你想要找开发商,可能就会遭到各种各样理由的推诿,所以不要一起签。
购房合同要签5到8份,主要是根据你的贷款类型。一般我们签订完购房合同以后,房管局需要预留不动产中心,需要预留银行,开发商以及客户本人手里都要留有合同,所以合同是需要五份的,如果是商业贷款的话,银行可能需要2到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