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3月1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展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无单位帮缴纳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
也能享受到低利率公积金贷款的“大福利”
目前,办理银行商业住房贷款,利率上浮,首套房利率达到了6%左右,但如果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的利率仅为3.25%,这对购房者来说,可以减轻不少经济负担。
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借款人每月还款额一般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50%,如无其他未结清贷款和担保债务可放宽至60%,但家庭收入扣除月供后剩余的40%不能低于本地当年基本生活费标准。商品房首付款加贷款金额必须等于购房总价,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房款的,资金缺口部分可同时申请办理组合贷款。
最高为3227元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设定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895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3227元,合计为6454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其缴存的两部分构成职工个人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x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x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计算方法如下: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南宁市市直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缴存余额倍数为25被倍,时间系数:6~11月为1;12~35个月为1.2;36~59个月为1.4;60个月以上为1.5.风险防空系数为1。具体可以到公积金中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