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型风险
虚拟货币并非真实货币,没有中央银行在背后进行总量控制和宏观调控,其是否值钱完全看其供应量。例如,根据中本聪的算法,最终比特币的供应量是2100万个,不会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发现存在缺陷,导致货币供应海量增加,当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资者将血本无归。
诸多算法爱好者已经进行过反复推演,至今未发现存在模型缺陷。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5
市场深度风险
当前虚拟货币的价值链上主要由矿工和交易者两部分组成,货币供应量少、市场参与者少,相对于其他成熟市场,比特币交易显得不活跃且易受大资金出入影响产生暴涨暴跌。此外,市场深度风险还会衍生出市场操纵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一)市场操纵风险
因
为虚拟货币可以通过组建“矿机”挖取,若大资金在某虚拟货币尚未红火之时,投入大量资金开采虚拟货币并在市场上逢低吸纳,当其在市场上占有一定比重时,如
15%以上,便可能操纵整个市场。相对于股票市场中的小盘股而言,操纵一个新兴的非比特币的虚拟货币市场更为容易。普通投资者在这样的市场中想要赚钱难度
极大。
应对策略:形成行业自律,平台中应对账户进行监控。对于平台中出现大批量吸入虚拟货币的行为应予以警示乃至停止其交易,谨防其依靠大
资金操纵市场。但考虑到虚拟货币本身所倡导的互联网精神,做到这一点极其困难。另外,当前各个平台均为非官方机构,平台间信息共享非常困难,且很难通过身
份验证、银行账号便锁定是否为同一集团在进行建仓及操纵市场。
风险可能性:3
风险影响程度:4
(二)流动性风险
虚拟货币经常因为市场深度不足,在非理性繁荣思维或突发性恐慌后,市场价格暴涨暴跌,很难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尤其在大资金或大批量虚拟货币进入市场时,此现象尤为明显。
应
对策略:1.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可考虑积极向政府和民众推荐这一品类,增加市场参与者;2.对比特币采取fof的方式运作,即形成虚拟的投资于虚拟货币
的基金,允许投资者按份额购买,而非必须以整数形式购买;3.大平台应有一定的虚拟货币储备,形成有实力的做市商来保障遭遇大资金突发性冲击时,可以吸纳
市场上出现的大量虚拟货币或资金;4.做好对投资者的教育工作,当市场上的成熟参与者越多时,市场将越趋于稳定。
风险可能性:4
风险影响程度:4
平台风险
当前诸多的虚拟货币平台,基本都需要将资金存入该平台进行买入或卖出。有些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加入,往往会提供手续费免费的优惠条件。但有些免费的平台风险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册的比特币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击”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踪。其后估算,本次事件卷走了大约人民币3000万元。
应
对策略:1.投资者应在确定自己是否投资虚拟货币、具体投资哪种虚拟货币后,对于平台进行考察和甄别,不要受手续费高低的蝇头小利影响,选择有实力、声誉
好的平台进行交易行为;2.投资者应关注自己所投资平台的各类消息,做好对其声誉变化的观测;3.监管机构应将对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纳入监管范畴,要求其
缴纳准备金及保证金,预防此类道德风险。
风险可能性:1
风险影响程度:4
流通风险
货
币的根本职能之一,便是能够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不断地当做购买手段,实现商品的价格。迄今为止,只有极少部分商家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进行流通。或可
言之,当下进行虚拟货币投资的参与者,相当一部分是以博取差价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怀着将其视为未来的货币来进行提前贮藏的目的。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民众推荐这一品类,增加市场上愿意接受虚拟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商家。
风险可能性:4
风险影响程度:3
法律主体风险
2013
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声称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
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美国国税局发布的2014年第21号通告称比特币及其他虚拟货币将被视作财产而不
是一种货币。总而言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确立仍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应对策略:虚拟货币的现有参与者应积极向政府和监管当局施加影响,早日确立虚拟货币的法律主体地位。
风险可能性:5
风险影响程度:3
就在第二批FOF获批成立,行将正式投入运行之际,监管部门出台了新的政策:今后FOF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数量限制在基金规模的5%。换言之,也就是这类作为投资基金的基金,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把大量资金用于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了。无疑,这一限制是必要的,无论是对FOF的健康发展,还是对整个证券市场的稳定,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自去年以来,有关方面加强了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包括要求其分散投资,单一基金持有人的持有份额不能超过一定比例等等,其目的在于防范货币市场在运行特别是兑付时的风险,维护正常的流动性。而不久前,有关部门又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按T+0模式取现,每天不得超过1万元,而这明显是要弱化其作为“准货币”的功能。显然,从监管部门所采取的这一系列行动来看,对于货币市场基金在高速发展中所带来的问题是高度重视的,并且正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
也就是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样做有其道理,毕竟在这些基金开始建仓时,股市已经显现某种疲态,那些重仓绩优股的基金,一方面因为绩优股价格已经不低,其投资的品种在市盈率方面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绩优股已经有滞涨状况出现,所以人们对其后市也不是太乐观。这样一来,对于刚成立的FOF来说,要确保平稳起步,自然不应该太激进,此刻选择风险相对比较小,而收益又不错的货币市场基金,应该也是顺理成章的。
但问题在于,虽然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产品来看,其风险的确是较为有限的,但因为社会上有太多的资金投资其中,而一旦这些资金出现集中赎回,那么由此产生的震荡也是不可小觑的。特别是规模不算小的FOF,如果买入的货币市场基金比较集中,那么在FOF本身遇到大额赎回时,这个压力就会自然地转移到货币市场基金上,而一旦某个货币市场基金出现兑付风险,那么就会殃及整个证券市场,并且给社会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从这个角度出发,FOF大量购买货币市场基金,有可能会成为一个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源。现在监管部门未雨绸缪,对FOF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作出明确的限制,显然有其内在的必要性。
另外,也有人提到,从发展FOF的本意来说,还是为了优化资产配置,进一步发挥基金分散投资、理性投资的作用。而如果FOF把大量资金投放在个体差异不大的货币市场基金上,就很难真正发挥专业投资、分散投资的作用。而且货币市场基金被大资金过于集中地持有,对其稳定运行也是不太有利的。所以,如果纯粹从投资的角度来说,货币市场基金也许并不是很适合FOF介入的。进一步说,如果FOF大量集中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也可能导致FOF之间的利益输送,使得基金运作陷入事实上的自我循环之中,这对持有人是不公平的,对FOF以及货币市场基金而言,也是不利的。
应该说,我国的FOF还处于起步阶段,大量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的状况,虽然一度比较明显,但还是属于起步阶段的探索。现在监管部门根据市场实践以及风险评估,在一些方面作出政策调整,也是防患于未然,是很有必要的。而与此同时,这也是在启发人们,对于任何一种金融创新,都应该有详细的、严格的认证,以便让它在推进与发展中少走弯路,顺利前行。在这样的背景下,FOF横空出世。而有意思的是,首批FOF中有好几个是把货币市场基金作为最主要的建仓对象,甚至一度出现过将70%以上的资金投向货币市场基金的状况。
【1】首先要知道基金是什么
想要投资基金,首先就要知道基金到底是什么。我们看一些比较专业的解释可能会不太理解,我们就来通俗地讲一下。
我们知道,投资产品中有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而从本质上来讲基金就是一篮子股票或是债券等有价证券的组合。也就是我们对投资并不是很了解,所以就将自己的资金交给比较专业的基金经理来打理。了解了基金的本质,我们也就知道了基金涨跌的原理。
我们以沪深300这只基金为例,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市值大、流动性好的300只股票组成,管理这只基金的基金经理目前是柳军。当着300只股票整体是上涨的,那么我们的基金也就上涨了。
【2】了解了基金类型也就知道了大致的投资方向
根据基金的理解来看,由于基金可以投资各种其他产品,所以也就有了不同的基金类型,我们比较常见的就是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以及货币基金和投资基金的基金也就是FOF基金。
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也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基金的风险大小是货币基金此外,根据基金交易的渠道不同,还可以将其分为场外基金和场内基金,一般情况下在场内交易成本会比较低。场外基金就是通过支付宝、银行、天天基金等平台购买的,实行T+1的交易制度,而场内基金则是实行T+0的交易制度,我们可以直接利用股票账户在二级市场进行买卖。
【3】了解基金交易规则能减少成本
想要购买基金进行理财,就必须要了解基金的交易规则,这是很多人都会忽视的内容,找到一只不错的基金就开始进行申购,这是不可取的。熟悉基金交易规则和各种费用的收取,我们就会在交易中发现一些节省成本,获取更多收益的小技巧。
基金交易的时间,这里就不再多说了,我们主要来看一下我们不太了解的内容。由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基金在确认份额之后,休市期间也是可以获得收益的,而场外基金是采取T+1的交易机制,所以我们最好在周六日或是节假日休市前两天的15点之前就进行申购,否则就损失了休市期间的收益。
此外,基金转换也是一个比较常用的小技巧,它相当于是卖出A基金的同时买入了B基金,在基金转换期间也会计算收益,没有空白期,不会中断,而且与正常的赎回再申购相比,基金转换不用再支付申购赎回的费用,转换的费率较低,能够降低投资成本。整体来说就是省时省钱。
总而言之,我们购买基金是为了理财,所以在投资基金之前,以上内容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这为我们如何选择好基金就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