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ǎifá]
采伐
或森林采伐:
根据林业经营的目的和要求,对林木进行砍伐的作业。木材生产的基本工序之一。包括林木成熟前的抚育采伐和成熟林、过熟林的主伐。
我国森林法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特种用途林,是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意义
特种用途林对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生存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母树林用于繁殖良种和保存长期自然演化过程中形成的珍贵种质资源。
2、环境保护林以保护、改善和美化环境为目的,包括城市环境林、卫生保健林、风景林、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等,以提高人们生存的环境质量。
3、实验林是为研究目的,采取定位或半定位等手段对一些特殊林分进行科学实验,以揭示不同类型森林生态系统物质与能量运转的规律,为合理开发利用天然林和人工造林提供科学依据。
4、名胜古迹林与革命纪念地的林木,风景优美,且历史悠久,或具有纪念意义,有些古树树龄达数百年、甚至上千年,蕴含着珍贵的遗传基因,有较高的观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