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六层以上至八层或檐口高度在二十米以上至二十七米的多层建筑物.
2.跨度在十二米以上至十八米或檐口高度十米以上至十二米的单层建筑.
3.设有吊车,其起重能力为三十吨以下的工业厂房.
4.二层以上至六层的钢及钢筋砼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工程.
5.高度在三十米以上至四十五米,或直径在八米以上至十二米(其他形状单体周长在三十二米以上至四十八米),或池(罐)单体容积在五百立方米以上至一千立方米的构筑物.
6.带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钢筋砼结构的锅炉房、泵房、冷冻房工程,别墅工程.高度在八米以上的挡土墙、护坡、独立的钢筋砼设备基础.独立的打桩工程,如护壁桩、锚杆桩、止水幕桩等.独立的强夯地基工程.
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所说的“民用建筑”,是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这里说的“民用建筑”是区别于“军事建筑”和生产性工业建筑而言。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一类居住建筑和一类公共建筑,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二类居住建筑和二类公共建筑。具体介绍如下: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一类居住建筑和一类公共建筑,一类居住建筑包括高级住宅和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一类公共建筑包括医院,高级旅馆,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的商住楼,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二类居住建筑和二类公共建筑,二类居住建筑包括建筑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二类公共建筑包括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省级以下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一、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等级来划分:一共分为六个等级,分别为:特级工程、一级工程、二级工程、三级工程、四级工程、五级工程。
二、根据耐火性能来划分:可以分为四个等级,从强到弱,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次之二级、三级,最后是四级。大部分建筑的耐火性能都在三级以上,只有一些临时的或者次要的建筑耐火性能为四级。
三、根据建筑的耐久性能来划分:四级的耐久性能在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建筑,三级的耐久性能为25~50年,适用于次重要建筑,二级的耐久性能为50~100年,适用于普通建筑,一级的耐久性能为100年以上,适用于高层建筑和重要建筑。
指具有爆炸物质或有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