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规范JGJ94-200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上没有桩顶标高允许施工误差的规定!如6.2.4条: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2.4的要求。可按照桩顶嵌入承台50~100的规定,以承台底的设计标高控制。
)水泥混凝土垫层的表面平整度,应使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允许偏差为10mm。用水准仪检查垫层的标高,允许偏差为±10mm。如果垫层具有坡度,可以使用坡度尺检查,允许偏差为不大于房间相应尺寸的2/1000,并且不大于30mm。至于厚度的检查,应使用钢尺检查,其允许偏差在个别地方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10
正30,负50。《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5.1.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本章的各节要求执行。每浇注50m2必须有1组试件。
基坑开挖底部标高允许偏差为-50mm。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允许偏差或允许值:柱基、基坑、基槽为-50mm;挖方场地平整采用人工的为±30mm采用机械的为±50mm;管沟、地面基层均为-50mm。
扩展资料:
(1)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0.5~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回填完毕。
(2)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石或砾石,箱(板)或梢排等。地下水位应降低至基坑底必要时应铺设工具式路基(3)相邻基坑(槽)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顺序,并应及时做好基础。
建筑上的标高允许误差为+10毫米和+-30毫米。
建筑上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层高结构标高误差允许值是+-10毫米,建筑上总楼层标高误差允许值是+-30毫米。不同建筑楼层结构形式,不同结构阶段允许误差值不同,如装修等完成,则应考虑误差的累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