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的停车费所属权如下:
1、如果是开发商规划的内车库或地下停车库,那么停车位收益归开发商所有;
2、如果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通常是指地面停车位,那么停车位所得属于业主共有;
3、如果在购房时,开发商与业主就停车位收益有特殊约定的,那么应按照约定确定停车位收益。
小区的停车费全部归物业公司,因为是国家规定
因为停车位费等其它业务,这个机构属单位行政处或后勤处的领导下,如果你住地属商品房,那么物业公司属开发商管,小区水电暖维修都属物业管,那么小区停车费和停车位费都由物业收,费用交给上面公司。物业公司是十年前产生的新生机构
不对。小区公共区域停车费应归业主所有,而不是物业公司收取的。小区的公共区域一般包括诸如道路、绿地等,以及停车位等,这些都是业主所有或者共同所有的,因此,产权属于业主,停车费也应该由业主收取,而不是物业公司收取。
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不能收费:
1、小区停车位及其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停车位及其收益的管理使用。
《物权法》实施前,地面停车位的归属法律没有明确界定,本属于业主的地面停车位大多被开发出售获利。
2、物业无权干涉的区域:
公摊的地下车位,有些开发商在销售的时候就明确说明了地下停车位已经算在全体业主购房的小区公摊面积里,签订合同以后从法律上说地下停车场的产权就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也就是说开发商就没有权利把产权转让给任何物业或个人。而物业公司只能通过与业主协商对停车位的使用权收取管理费,但绝对不能买卖。路面停车位,也就是《物权法》中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车位,这类停车位绝对是归业主所有。
像小区所辖内的沿街道路、小区内道路、公园绿地等等,停放车辆所产生的收益可以由业主和物业协商分配。
是的,地下车库的停车费属于全体业主,但是鉴于物业需要对地下车库进行卫生打扫和管理,所以要有一部分费用划归给物业公司,剩余的停车费由业委会支配做专款专用,用于车库的维修及停车设施设备的更换晚更新,还有路面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