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系统的设备室、消防水泵房和通风空气调节机房这类场所,应设置耐火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隔墙和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同时利用楼板和隔墙与其他部位隔开。
2、设置在丁、戊类厂房中的通风机房,可以采用耐火极限在1小时以上的隔墙和耐火时间在0.5小时以上的楼板,并用隔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隔墙上的门除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一般都设置为湖北乙级防火门。
3、地下室和半地下室不得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若必须要共用楼梯间时,在首层应用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的隔墙,用隔墙与其他部分隔开并直通室外。如需要在隔墙上开门时,理想门业防火门的等级不得低于乙级。
4、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大于2小时的隔墙,利用隔墙将其与其他部位隔开并直通室外。在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为乙级防火门。
不论是单独建设的,抑或是附属在建筑内附设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其墙体必须使用耐火极限3.00小时的防火墙,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还应该使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50小时的楼板进行分隔。
消防控制室的门必须采用乙级防火门,原则上消防控制室的墙体上不应该开设窗户,如果必须开设,需要使用甲级防火窗进行分隔。
这个如果消防控制室连接的门是通向建筑内部的必须要是甲级防火门,直通室外的门不需要的。
消防控制室的门应该向疏散方向或逃生方向开启。由于在发生火灾后,逃生人数较多,且容易造成拥挤状况。消防控制室的门之所以是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因为即便发生了拥堵,也可伸手顺利将门推开,一般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消防控制室位于宜设在建筑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消防控制室在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消防控制室应设置在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