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体系主要有: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含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钢结构(含轻钢结构)、排架结构、木结构等。
其中,排架结构一般为竖向柱(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与水平桁架或屋架铰接的结构体系。
因此,对照上述,主体结构为一个大跨度的钢架桁架结构体系一般是排架结构。
钢结构使用的钢材、焊接材料、涂装材料和紧固件等应具有质量证明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的规定。进场的原材料,除必须有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外,并应按照合同要求和现行有关规定在甲方、监理的见证下,进行现场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和验收,做好检查记录。并向甲方和监理提供检验报告。
钢材表面不许有结疤、裂纹、折叠和分层等缺陷;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有上述缺陷的应另行堆放,以便研究处理。钢材表面的锈蚀深度,不超过其厚度负偏差值的1/2;并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C级及以上。严禁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受潮结块或已熔烧过的焊剂以及生锈的焊丝。
钢结构工程的材料代用。由于个别钢材的品种、规格、性能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进行材料代用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并答署代用文件,一般是以高强度材料代替低强度材料,以厚代薄。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进行扭矩系数复验。
钢结构作为主体工程
属于分部工程,对大型钢结构工程可按空间刚度单元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当主体结构时含钢筋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等时,钢结构就属于子分部工程;钢结构分项工程是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进行划分,规范将钢结构工程划分为10个分项工程。
可以的,因为钢结构工程,比较特殊,而且专业性很强,根据《招投标法》规定,甲方可以将钢结构等特殊的,专业性比较强的工程直接发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施工。
主体验收,有:
1、钢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2、钢结构分部工程观感检查记录
3、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