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回迁户的房产,属于二手房交易。
购买了回迁户的房产,因为这个房子已经在回迁户的名下,现在又进行了房屋买卖,这个问题属于二手房交易,应该按照有关二手房交易的规定办理过户手续。到时候买卖合同双方,携带有关手续,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您好回迁房办理证件流程如下
1、准备好必须提交的证件,缴纳相应的费用后就可以办理回迁房房产证。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
2、回迁房办理房产证必须提交的证件: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旧房拆迁作价凭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缴交约定书》、身份证。
3、房产证办理应交纳费用:拆迁房与安置房等值部分,只交纳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3元/平方米,由个人交纳。超值部分,按买卖交纳契税和交易手续费,契税:2%,手续费3元/平方米,产权登记费,2000年5月1日按80元/套收取。
4、房产证下来后,到房地产交易部门交易过户,按照正常买卖的,该交的税的一分都不能少,五年之内还要加收5%营业税,税率共计房屋报价的12%。
可以看到。国家、省正在统计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的情况,要求加快办理房产证登记,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回迁户办理房产证。在房产证上盖房管部门公章的地方可以看到办证时间。房产证上有很多日期,分别是:左边的是批地时间,也就是产权年限;右边的是房子竣工时间;右边下面的才是购房日期(也就是登记日期)。
关于安置房房产证的规定是:安置房是指在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人给予的房屋实物补偿。如果安置房在集体土地上,是不能获得完全的产权证的,如果安置房是在出让的土地上,是可以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房屋登记,获得房屋产权证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可以
回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取得的回迁房满五年可以办理房产证,通过房产证确认房主取得的房屋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