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有母亲和儿子的名字,迁户口的具体操作需要根据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一般情况下,迁移户口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于房产证上有两人的名字,母亲和儿子需要共同同意并签字才能进行户口迁移。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2.填写迁移申请表: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领取迁移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3.提交申请: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到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4.等待审批: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会发放《准予迁入证明》。
5.办理迁移手续: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迁移手续。
6.领取新户口本:迁移手续办理完成后,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局会发放新的户口本。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迁户口前最好先咨询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了解详细的政策。
1、有房产证后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带着办好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出证明。
3、带着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让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注意只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同意落户并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才能办理。
可以。通常有房产证,就可以迁移户口的。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已经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现在需要迁入户口的人与房产证已经落户的产权人是允许随迁户口的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可以不是一个人。
如果需要迁入的房产证上没有着落了产权人的户口,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和迁户口人的名字就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当产权人迁户后,其它相关亲属才能迁入或同时随迁。
拿到房产证后就可以迁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购房迁户需要携带的资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4、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不一定。拥有房产证可以成为户籍迁移的一个条件之一,但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例如积分认定、居住证申领等。具体迁户口的条件和流程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