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
一级
防水标准: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适用范围:人员长期停留的场所;因有少量湿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及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危及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极重要的战备工程
二级
防水标准: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其他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适用范围:人员经常活动的场所;在有少量湿渍的情况下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及基本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重要的战备工程。
三级
防水标准: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不大于2.51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人员临时活动的场所;一般战备工程。适用范围:人员临时活动的场所;一般战备工程
四级
防水标准: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砂;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d,任意100m2防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m2.d。适用范围:对渗漏水无严格要求的工程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属一级动火:
(1)在禁火区域内动火;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或易燃气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比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易燃物的场所。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订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属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用火作业;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施工现场常见的二级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下列情况为三级动火: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在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外围形成迎水面防水层,并与地下室侧墙、顶板形成连续无接缝整体防水层。
砌筑砂浆按抗压强度划分为M20、M15、M10、M7.5、M5.0、M2.5等六个强度等级。
一般情况下,多层建筑物墙体选用M2.5-M15的砌筑砂浆;砖石基础、检查井、雨水井等砌体常用M5砂浆;工业厂房、变电所、地下室等砌体选用M2.5-M10的砌筑砂浆;二层以下建筑常用M2.5以下砂浆;简易平房、临时建筑可选用石灰砂浆;一般高速公路修建排水沟使用M7.5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
二级防水卷材防水一般要做三层,就是一防水层,一保护层,一阻隔层
地下工程的防水二级具体是指:1、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2、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任意100㎡防水面积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3、适用范围:人员经常活动的场所;4、在有少量湿渍的情况下不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及基本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工程安全运营的部位;重要的战备工程。